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,时刻保持警钟长鸣,省应急管理厅梳理汇总省内8月份6起典型事故案例和教训,以案促改、以案促防。
(一)2019年8月28日15时30分许,“皖姥下河1398”轮装载煤炭锚泊在鄱阳湖都昌煤炭过驳作业区水域待泊期间,船上一名作业人员进入压载水舱安装潜水泵的过程中,发生一起中毒窒息事故,另外两人盲目施救,造成3人死亡。
事故教训:在未对压载水舱进行相对有效的通风换气,未检测舱内空气质量,没提供安全作业环境的情况下,进入压载水舱安装水泵,导致作业人员吸入硫化氢气体中毒死亡;另外两人在没有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下盲目施救,导致伤亡人员扩大。
(二)2020年8月31日3时许,会昌县西江吉利石灰厂发生一起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,造成3人死亡、1人受伤。
事故教训:作业人员在无安全防护器具情况下,进入CO超限的窑顶区域工作,导致一氧化碳中毒;施救人员没有佩戴呼吸器或通风式防毒面具盲目施救,且较长时间滞留在窑顶危险区域,导致伤亡人员扩大。事故单位安全管理缺失,没有组织对窑烟这个重大安全风险进行辨识。
2020年8月4日10时10分许,由润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丰城市公安局特巡警大队、警务技能训练基地业务用房及剑南派出所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(EPC)总承包工程建设项目,在拆卸塔吊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,造成3人死亡。
事故教训:塔吊拆卸过程中,拆卸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流程,擅自提前拆除下回转支座与顶升套架连接销轴,且顶升油缸横梁未准确搁置在标准节踏步并插上保险插销,产生滑脱,造成顶升套架及工作平台自由坠落撞击附墙装置,导致3名在工作平台上的作业人员随套架一起高空坠落;项目实施工程单位作业前未对拆卸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,在塔吊拆卸作业时,对现场作业人员违章行为,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予以消除;总承包单位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不到位;项目监理单位未认真执行实施项目危大工程监理要求,未对塔吊拆卸过程做监督检查;项目建筑设计企业履行建筑设计企业首要安全责任不严格。
(一)2020年8月26日15时10分许,一辆小型轿车(核载5人、实载6人)沿G531国道蔡都线由蔡岭往都昌县城方向行驶至26Km+73m都昌县古岭路段时,驶入左侧车道与相对方向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,造成5人死亡,1人受伤。
事故教训:小型轿车在与重型自卸货车会车时驶入左侧车道,造成车头左侧与正常行驶的重型自卸货车车头左侧相碰撞;小轿车从G531国道20Km路段至事发地点过程中多次压道路中心线行驶;小型轿车超载(核载5人,实载6人),且后排座位4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,加大了事故的损害后果。
(二)2021年8月29日21时20分许,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至丰城市丰厚一级公路S216同田乡红绿灯叉路口路段25Km+410m处,紧急避让小型轿车时发生侧翻,致使小型轿车被货车厢体及所载干沙掩埋,造成6人死亡。
事故教训:货车司机驾驶非法拼装、严重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叉路口,未按交通信号通行;物流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,重效益、轻安全,安全管理混乱,未有效履行对司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车辆管理监督的职责;货物源头企业存在管理疏漏,内部未设置相关专人对车辆超载超限的问题进行监管,未能及时有效地发现并消除货车超载带来的安全隐患。
(三)2022年8月22日13时47分许,一辆小轿车行驶至G357国道435Km+750m(安远县重石乡黄坑村)路段时,越过道路中心虚线驶入左侧车道,与相对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迎面碰撞,造成3人死亡。
事故教训:小型轿车行经事发路段时,越过中心单黄虚线驶入左侧车道行驶;事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差距,有关部门未从根本上消除隐患、从根本上防控事故。